品牌菏鍋/中杰特裝
型號WNS6-1.25
循環方式自然循環
安裝方式快裝
燃燒方式直燃
適用燃料天然氣
蒸汽鍋爐概述
鍋爐是具有高溫、高壓的熱能設備,是特種設備之一,在機關、事業企業及各行各業廣泛使用,是危險而又的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將會給國家和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為了公共安全、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使用鍋爐應注意以下全事項:
蒸汽鍋爐注意事項
1、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2、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鍋爐安裝、維修、改造的驗收。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合格后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整體驗收。
4、鍋爐的注冊登記。鍋爐驗收后,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規定,填寫《鍋爐(普查)注冊登記表》,到質量技術監督局注冊,并申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登記證》。
5、鍋爐的運行。鍋爐運行必須由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持證人員操作,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八項制度、六項記錄。
6、鍋爐的檢驗。鍋爐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未經安全定期檢驗的鍋爐不得使用。鍋爐的安全附件安全閥每年定期檢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未經定期檢驗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嚴禁將常壓鍋爐安裝為承壓鍋爐使用。嚴禁使用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安全附件不全的鍋爐。

臥式三回程結構
臥式蒸汽鍋爐為鍋殼式全濕背順流三回程煙火管結構,火焰在大燃燒室內微正壓燃燒,完全伸展,燃燒熱負荷低,燃燒熱效率高,有效地降低了排煙溫度,節能降耗,使用經濟。波形爐膽和螺紋煙管結構,既提高了鍋爐的吸熱強度,又滿足了換熱面受熱膨脹的需要,科學合理,經久耐用。
蒸汽鍋爐鍋爐系列
蒸汽鍋爐WNS低氮系列
WNS低氮系列鍋爐本體結構釆用“三回程全濕背”結構。大蒸發面積、改進后的傳熱表面以及大爐膛直徑 保證了、低NOx排放及受熱面及其它結構件上的低熱負荷,而且所有煙氣流過的鋼制表面均為受熱面。鍋爐工作時,首先點燃燃燒 器,燃料進入燃燒室,在正壓下燃燒,火焰直達爐膛底部,然后高溫煙氣經第二回內置紊流條的煙管管束 流到前煙箱,后,經前煙箱進入第三回程管束,經過充分熱交換后的低溫煙氣通過后煙箱到煙氣出口。
蒸汽鍋爐SZS系列
SZS系列鍋爐采用雙鍋筒布置的D型結構。鍋爐整體布置于鋼制底盤上,上下兩鍋筒縱向布置,其間有對流管束,尾部有鋼管省煤器。鍋爐前墻、后墻、兩側墻和兩中間隔 墻都采用膜式水冷壁。爐膛微正壓,強化燃燒,提高了換熱效率。燃燒器垂直布置在爐膛前墻上。上、下鍋筒間的對流管束與鍋筒為焊接形式,屬于自然循環。水循環為典型的自然循環高可靠性 結構,它具有高度的自補償、上升下降比例自動分配特性,因而水循環安全可靠。爐膛尺寸又寬又長,爐膛容積很大,爐膛容積 熱負荷較低再加上膜式壁結構的爐膛,降低了鍋爐的散熱損失,從而確保鍋爐的蒸發受熱面,同時足夠的對流管束布置也保證了鍋爐的對流受熱面積,有效提高鍋爐的熱效率。

蒸汽鍋爐日常操作維護
因鍋爐為特種設備為了保證其正常運行,避免事故的發生,維護鍋爐的正常使用壽命,鍋爐日常操作應嚴格按以下要求操作:
1、司爐人員持證上崗鍋爐司爐人員需取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司爐工證方可操作(此項要求鍋爐驗收時質量技術監督局人員已經強調)。
2、加強水質管理 蒸汽鍋爐因鍋爐水不斷蒸發而導致鍋爐水濃度不斷升高而結垢,再者鍋爐水濃度太高會出現汽水沸騰現象導致鍋爐假水位的發生,影響鍋爐的正常運行嚴重的會導致鍋爐干燒而爐膽鼓包事故的發生。為了防止此類現象的發生:
A、加強鍋爐水處理設備的管理:定期化驗鍋爐水處理出水,保證鍋爐給水符合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準要求。
B、加強鍋爐爐水的管理:定期化驗鍋爐內水質,保證鍋水水質符合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準要求,合理排污及時排除水渣。
3、水位表日常使用操作水位表應經常保持清潔,避免污染而影響水位的觀察及水連接管積存水垢而杜塞而出現假水位現象而導致鍋爐事故的發生。為此應每天進行一次沖洗檢查。沖洗方法(在鍋爐0.1-0.2MPa下進行)如下:
①.開啟水位表的放水閥,使汽連管、水連管、水位計本身受到汽和水的沖洗;
②.關閉水連管閥門,使汽連管及水位計本身受蒸汽的沖洗;
③.打開水連管閥門,關閉汽連管閥門,使水連管受到水的沖洗
④.打開汽連管閥門,關閉放水門,沖洗工作結束,恢復水位計的正常運行。
4、日常排污操作由于水垢水渣等有可能引起排污裝置的杜塞,故必須每天進行至少一次排污以維持其正常操作。排污辦法:排污前鍋爐水位處于正常高水位,鍋爐壓力在0.1-0.2MPa時進行,本著“勤排、少排、均勻排”的原則(每天至少一次),短促間斷進行,即排污閥開后即關、關后再開、如此重復數次,待水位處于正常低水位即可。切記不得將鍋爐排空。
5、日常保養為了防止空氣對鍋爐造成腐蝕而影響鍋爐的正常使用壽命,應按以下方法進行停爐、啟爐:
A、停爐時 應在正常壓力下進行斷電停爐并及時關閉主汽閥及鍋爐進水閥防止空氣進入鍋爐內。
B、啟爐時 先打開鍋爐進水閥,開啟鍋爐總電源并將主汽閥開小進行排氣升壓,待壓力達到0.1-0.15Mpa時關閉閥門升壓,壓力到正常工作壓力時再開啟閥門送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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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法規中對鍋爐的基本要求
2.1各受壓元件在運行時應能按設計預定方向自由膨脹;
2.2保證各循環回路的水循環正常,所有的受熱面都應得到可靠的冷卻;
2.3各受壓部件應有足夠的強度;
2.4受壓元、部件結構的形式,開孔和焊縫的布置應盡量避免減少復合應力和應力集中;
2.5水冷壁爐墻的結構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
2.6爐墻應有良好的密封性;
2.7開設必要的人孔、手孔、檢查孔、看火門、除灰門等,便于安裝、運行操作、檢修和清洗內外部;
2.8應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附件及顯示儀表等裝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2.9鍋爐的排污結構應變于排污;
2.10.臥式內燃鍋爐爐膽與回燃室(濕背式)、爐膽與后管板(干背式)、爐膽與前管板(回燃式)的連接處應采用對接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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